隨著耳邊響起《桅子花開》的旋律,畢業(yè)季如期而至,這也意味著畢業(yè)生即將告別校園,進入職場。殊不知初入職場時,總有些陷阱令人措手不及。
陷阱一:簽訂空白勞動合同
簽訂勞動合同時,要查看合同文本內容是否完整,是否加蓋單位公章,起止日期是否明確等,發(fā)現(xiàn)空白勞動合同,要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疑問,不要貿然簽字。
陷阱二:不繳社保且試用期延遲
根據(jù)社保法及相關管理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,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。另外,《勞動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。也就是說,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勞動者重復約定試用期,也不得對原來約定的試用期進行延長。
陷阱三:以各種名義繳納費用
《勞動合同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,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,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”。因此,在求職過程中,當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交納“保證金”“制服費”“培訓費”等要求,或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代存、代管“從業(yè)資質證”“資格證”等要求時,求職者可予以拒絕。